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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作者:中国政府网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期:2025-02-13 09:21:24    浏览量:46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草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5〕4号),拟分三年组织实施一批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25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草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财办资环〔2025〕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进一步优化完善支持政策,拟分三年组织实施一批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就2025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支持重点。坚持科学绿化,统筹考虑绿化空间和资源状况差异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以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为支持重点兼顾人工造林、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防沙治沙等任务,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增强林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碳汇功能。

(二)实施范围。鉴于2024年中央财政新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为避免投入交叉重复,项目实施范围为“三北”工程区(即775个县、区、市、旗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以外区域,促进形成以“北方扩面为主、南方提质为主”的科学绿化格局,持续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质量。

(三)组织形式。财政部会同国家林草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省级统筹规划,统一组织项目申报,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单个地市或跨地市整合项目集中推荐上报,并落实实施区域地块。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打破地市行政区划边界,按照山脉、流域等自然地理环境,以综合治理区为单元统筹谋划项目,积极构建跨区域协同治理格局。跨地市组织的项目,地市应地域相连,重庆市、海南省的省管县可以参照地级市申报项目。以单个地市申报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跨地市申报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

(四)补助方式。中央财政分别按照东部、中西部省份每个项目政府投资65%、85%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地市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亿元,跨地市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亿元(其中每个地市不超过5亿元)。每个项目实施期3年,资金分4年下达,每年下达25%,第4年资金于项目验收清算后下达。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其中用于与项目直接相关且必要的作业便道和小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的15%。地方财政要积极安排资金,鼓励省级财政承担更多支出责任,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中报项目质量。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优选推荐生态区位重要、国土绿化任务重、前期工作基础扎实的项目,要认真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审查,落实科学绿化用地、用水、用苗技术措施等要求,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技术路线和绿化成本,根据可用财力合理确定项目规模,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以下内容纳入负面清单:不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制度要求,存在违规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疑似问题图斑,涉及政绩工程、景观工程、“堆大户”、“造盆景”,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审计、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已获其他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等。拟纳入支持的项目,应尽快完成作业设计、用地及采伐审批,招投标、经费预算审核等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地方各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加强项目闭环管理。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的项目,项目所在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项目实施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项目作业设计审批,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在建项目中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地市级林草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要落实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照作业设计和有关技术要求,规范推进项目实施,做实做细项目落地上图,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省应将绩效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评估全过程。根据项目实施内容按规定细化、完善绩效目标,填报实施期和分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发现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的省,停止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三、项目申报

2025年3月3日前,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将申报材料报送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并根据工作职责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省限报1个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2021-2024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所在地市不再重复申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省级财政部门联合省级林草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一式10份,要在申报文件中明确申报项目不包含负面清单事项涉及国家管控要求的事项,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批复文件、协议书等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应注明编制单位,各地不得委托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不署名)参与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等申报工作。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已经通过竞争性评审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的,予以收回。鼓励地方政府或地方财政、林草主管部门自行编制(包括组织所属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简便装订。同时,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登录中央林草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内容及相关材料,并完成落图。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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